沃格光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题、股东出席权利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2]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4名,代表股份82,204,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 [3] -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4]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4][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法律意见结论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