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符合提前20日通知股东的规定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广州欢聚大厦召开,董事长王玉主持,同步进行网络投票,深交所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5:00 [4]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931,667股(占总数44.7113%),网络投票股东113名,代表股份3,427,008股(占2.1602%) [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类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7项议案,同意率均超99.98%,反对票占比不足0.34% [7][9][10][11][13][14] - 利润分配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获99.9815%同意,达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通过标准 [12] - 薪酬与规划议案: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同意率99.5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获99.979%支持 [15][16][27][29] - 章程修订议案: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获99.9791%同意,符合特别决议要求 [2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结果合法有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