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专项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01,31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2][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极小(绝对值0.004%),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5] 差异化分红原因 - 根据《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2] -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回购801,314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 [2][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63,058,328股扣除回购股份801,314股后的62,257,0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3] - 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计算公式: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4]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30元/股,按2025年5月6日收盘价91.39元计算,除权参考价为91.09元/股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2962元/股,除权参考价为91.0938元/股,两者差异仅0.004% [4] 法律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程序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