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1] - 现金管理需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近期公司已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赎回金额和收益未披露[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强调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明确法律责任[1] - 相关决议及操作细节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披媒体公开披露,包括前期公告(编号2025-014)[1] - 本次赎回操作后,公司同步更新了授权有效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整体情况,但未披露具体数据[2] 财务操作规范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确保资金流向透明,赎回回单作为备查文件留存[2][4] - 现金管理额度占募集资金比例未披露,但明确单日余额管控机制(50,000万元上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