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以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 [1] - 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且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2]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义务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 [3] -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亦被纳入义务人范畴 [3] - 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也需履行报告责任 [3]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如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超1000万元)、关联交易(占净资产0.5%以上)等 [4][5]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或可能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需报告 [5]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核心业务、技术、经营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等 [5] 内部报告程序 - 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触及提交审议、协商谈判、签署协议等时点后24小时内通过书面/邮件/电话形式向证券部报告 [6][7] - 证券部需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则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公告并按程序审核 [8] - 报送材料需包含事项原因、各方背景、协议文本、政府批文等关键文件 [11] 管理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并备案 [12][14] - 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15]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培训以确保报告质量 [16] - 瞒报/误报导致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批评、罚款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 [17]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18][21] - 条款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20]
港通医疗: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