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2] - 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股东权利义务、股份转让限制等核心条款[3][4][5]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明确程序瑕疵对决议效力的影响[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但需遵守相关规定[7][8]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12]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14][15]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11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113] - 董事应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谋取商业机会[104][105]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19][3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2] - 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不足、亏损达股本1/3或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并维护职工权益[35] - 明确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办妥移交手续且保密义务持续有效[38] -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在监督职能上替代原监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