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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制程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通过后于讯网发布通知 [2][3]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在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召开,同步开放网络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5,318,487股,网络投票股东256名代表10,918,980股,合计76,237,467股 [3][4]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高,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0635%(议案2),最低为87.8529%(议案9) [5][6][9]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一致性高,关键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6%,如议案1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6.9167% [6][8][10] - 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未出现表决结果异议 [10][1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