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现场会议(青岛市香格里拉大酒店)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4]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明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要素[4] -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姜宗祥主持,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召集人资格合法[4][5]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3,312,15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52.29%,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规定[5] 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年度审计师聘任、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利润分配预案等12项提案,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合并统计结果,所有议案均获通过[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