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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因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24年4月11日被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10,721,344股 [1] - 该诉讼事项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公告编号临2024-008披露 [1] 诉讼判决结果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广胜需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基准收益补偿款162,157,939.41元 [1] - 李广胜需支付违约金6,486,317.58元 [1] - 法院判定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李广胜质押的1,500万股尚纬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 [1] - 李广胜需承担保全申请费5,000元 [1] - 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时限内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2] 对公司的影响 - 李广胜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判决不影响其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正常业务运作 [2]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可能因执行结果发生变化,但日常经营活动正常 [2] - 公司强调上述事项未对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