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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华阳集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核心观点 - 华阳集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34.97元/份调整为34.49元/份,调整依据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8] - 本次调整已通过董事会审议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8][9] 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1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4]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4][5] - 2025年5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权价格调整议案,监事会同步发表核查意见[7][8] 调整原因及依据 -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前若发生派息等事项需调整行权价格[8]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5.25亿股,每10股派4.80元)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触发行权价格调整条件[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9] - 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