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 评估机构独立性 - 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具备合法证券服务业务资质[2] - 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利益冲突,选聘程序合规,具有独立性[2] 评估方法 - 对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3] - 对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和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结论[3] - 评估方法符合行业规范,参数选取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3] 评估结论 - 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一致,程序合规,数据可靠[4] - 评估价值公允准确,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4] - 董事会认为评估假设合理、方法恰当、定价公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