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昇晶投、新昇晶科、新昇晶睿的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新昇晶投100%股权、新昇晶科100%股权、新昇晶睿100%股权 [1] - 交易涉及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和5月19日分别签订补充协议 [4][5]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履行程序,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交易进程备忘录编制等 [2][3] - 2025年2月22日发布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3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3] - 2025年3月8日披露交易预案及摘要,5月21日披露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3][5] 法律文件有效性 - 公司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 交易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核准等 [5] -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程序完备合法,提交的法律文件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