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与民营企业舆论环境 -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正式实施 该法覆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个层面 为民营经济织就了一套细密而完整的支持网络 [1] - 该法在“权益保护”章节明确 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 这是对民营企业家长期关注的舆论环境问题的有力回应 [1] - 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以及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体现了社会的开放性与包容性 [1] 民营企业面临的舆论挑战与监管行动 - 民营企业在舆论场上长期面临不公平对待 从“私营经济离场论”等争议性言论到具体企业风波 动辄得咎 处境逼仄 针对民营企业的网络暴力严重伤害企业声誉并干扰正常经营 [2] - 中央网信办在清朗专项行动中严厉指出要打击网络水军与黑公关 明确提及打击编造竞争对手负面信息、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2] -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也特别提出 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2] - 尽管已有网络黑嘴被封号甚至被追究刑责 但随着网络环境复杂化 一些不法行为仍通过隐晦话术或注册“转世号”等方式持续存在 [2] 网络维权案例与平台责任 - 网络大V艾芬与爱尔眼科医院的医疗纠纷持续五年 艾芬在多次败诉后仍通过社交媒体持续发表不实言论 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 - 近期 艾芬及其12个关联“转世”账号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社区公约被全部封禁 这表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维权不能脱离合理合法轨道 [3] - 需要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内容管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及时处置违法信息 而不能为了流量纵容“按键伤企”行为 [4] 法律保障与舆论监督的平衡 -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及中央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背景下 全社会需要为民营企业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严厉打击突破底线的网络抹黑行为 [4] - 企业并非享有舆论监督豁免权 但所有的舆论监督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轨道内进行 如此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5]
网络维权不能越过法律底线
新京报·2025-05-20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