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在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细节 [2] - 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现场会议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未出现新增议案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覆盖开盘、午间及收盘全时段 [3]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691,232股,占总股本(128,903,167股扣除已回购1,732,884股)的67.3831% [3] - 网络投票股东36人,代表股份394,894股,占比0.3105%,合计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42人,总表决权股份86,086,126股,占67.6936% [4] - 中小投资者38人参与,代表股份400,594股(占比0.3150%),其中同意票仅占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34.1653%,反对票达57.5638% [8][10]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69%,反对票占比0.2679%-0.2745%,弃权票稳定在0.0385% [6][7][9] - 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及监事监督,现场公布结果 [11] -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未出现程序异议 [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通知、召开、表决等环节均满足法定要求 [2][3][11] - 出席人员资格(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及律师)经核查有效,召集人董事会身份合法 [4][5] - 表决结果有效性获法律确认,特别决议事项通过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11]
银河微电: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