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授权与批准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等[3]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542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875.0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45元/股[3] - 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和回购注销事宜[3] 本次调整的事由与基本情况 - 调整事由包括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5元、0.8元及0.66元[4][5]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因派息需调整回购价格,调整后价格为3.445元/股[6] 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累计营业收入1,006亿元及累计净利润68亿元,但公司未达标[7] - 涉及54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875.0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45元/股[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