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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李新富主持 [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实际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与公告一致 [4] -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平台开放,时间覆盖9:15-15:00全天交易时段 [4]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143,270股,占总股本的41.34% [4] - 网络投票股东66人,代表股份11,380,591股,占比7.11%,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19,243,247股,占比12.03% [5] - 总计76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77,523,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5%,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普通议案最高反对票占比0.0221%,弃权票最高占比0.0029% [7] - 特别决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赞成票占比99.52% [8]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配售资管计划未参与表决,回避股东包括李新富等5方 [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经律师见证合法有效 [6][10] - 表决结果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