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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议题等事项[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3] - 公告发布日距召开日达20日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且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8,89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9.9548%[3] - 现场出席股东5名 代表股份80,436,973股占比42.8660% 网络投票股东29名[3][4] - 参会中小股东25名 代表股份436,258股占比0.2325% 另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 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情形[5]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93,443,999股(99.6854%) 反对294,898股(0.3146%) 中小股东同意率32.4028%[5] - 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93,442,999股(99.6843%) 反对294,898股(0.3146%) 弃权1,000股(0.0011%) 中小股东同意率32.1736%[5][6] - 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同意率98.7247%[8]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10] - 会议通过的所有决议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