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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 股东吴一萍、吴莉萍、熊波因个人资金安排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由鑫堂转让合计52,219,81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7.00% [1] - 股份转让价格为5.97元/股 转让价款合计311,752,265.70元 [1] - 该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4月2日通过《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 [1]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 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于2025年5月16日完成 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 - 由鑫堂作为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 其新增持股份的75%自动转为高管锁定股 [2] - 转让后由鑫堂持股增至82,720,053股 占总股本比例从4.09%升至11.09% [2] - 熊波持股从12,219,236股减至1,219,236股 占比从1.64%降至0.16% [2] - 吴一萍持股从30,727,518股减至5,139,811股 占比从4.12%降至0.69% [2] - 吴莉萍持股从22,610,803股减至6,978,700股 占比从3.03%降至0.94% [2]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96,057,800股及总占比12.88%保持不变 [2] 股权结构影响说明 - 本次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3] - 原《一致行动协议》仍在有效期内 四方股东仍互为一致行动人 [3] - 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变更 [3] - 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