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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dong Kehui Power Automation Co,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31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67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13290477B [1]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服务客户 回报股东 造福员工 奉献社会 [2]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等一般项目 [2] - 许可项目包括电气安装服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2] - 经营范围还包含光伏设备制造销售 电池制造销售 物联网设备制造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制造 软件开发等 [2] 股权结构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3][4] - 公司由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发起人为7名股东 [4] - 公司整体变更时发行普通股6000万股 每股面额1元人民币 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67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3]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8]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更换董事监事等 [1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3名独立董事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3] - 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等 [12]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 [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投资者保护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12]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3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32]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