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646,051,64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待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税额[1]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特殊处理说明 - 若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分配总金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1]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 公司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 股东税务处理 - 根据先进先出原则按证券账户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