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泰医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2025-05-19 10:3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宣泰医药进行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后认为 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运作规范且经营稳定[1][6]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并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监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2] -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且予以执行[2] - 自2024年1月以来 三会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合规 相关事项的回避表决制度得到落实[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2] - 公司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2] 独立性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 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 独立运作[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况[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并能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4] -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4] - 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4] -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重大对外投资 - 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4] -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4]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4] - 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稳定[4] 保荐人检查结论与建议 - 保荐人提请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积极参加培训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5] - 经核查 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5] - 本次现场检查中 公司配合提供了检查材料并完成了访谈、实地查看等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