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719%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其中多项议案同意票比例达99.9790% [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获得84.3929%同意票 反对票比例为15.5149% [2] - 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中 关联股东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4] 股东投票结构分析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在现金分红议案中投票同意比例为100% [3] - 持股1%-5%普通股股东在所有议案中均投同意票 无反对或弃权 [3]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在部分议案中出现反对票 其中市值50万以下股东反对票比例为0.5553% [3]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法律见证由律师刘浩杰、窦思雨负责 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 会议文件包括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