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 [3] - 会议通知载明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并说明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 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00在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与通知内容一致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具备合法资格 [3]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名 [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比例均超99.93% 其中最高同意比例达99.9346% [5][6][7][8][9][10][11]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5102% 出现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中 [8] -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1002% 同样出现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中 [8]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 关联股东青岛博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华君、崔宝军、陈颖回避表决 [8] -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5][6][7][8][9][10][11]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