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1年多中央修订党政机关反对浪费条例,有何看点?
第一财经·2025-05-19 06:14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要点 修订背景与总体框架 - 修订后的《条例》延续2013年版基本框架,但针对近年铺张浪费、"四风"问题新增针对性举措 [1] - 新增200余字内容,重点强化对决策失误、形象工程等问题的约束 [2] 重点新增条款 政绩工程与决策管理 -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新增第七条) [2] - 典型案例:贵州独山县原县委书记盲目举债近2亿元建设形象工程,导致债务高达400多亿元,融资成本超10% [2] 政府投资管理 - 新增第十四条要求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完善"半拉子工程"处置程序 [3] 公务接待规范 - 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类(新增条款) [3] - 此前2013年规定已禁止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及野生保护动物菜肴 [3] 基层减负与境外行为约束 - 新增要求统筹规范基层调研、督查检查,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3] - 严禁参与境外赌博(新增条款) [3] 资金使用限制 - 禁止违规挪用"三保"资金(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资金用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5] - 严禁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或搞旅游开发(新增第二十六条) [4] 会议与活动精简 - 大幅压减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线上会议和培训 [5] - 评比达标活动需节俭办事,不得举债搞创建,禁止针对乡镇、村、学校的达标活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