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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法规要求[1]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1] - 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1] - 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1] - 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 - 交易有助于保持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1] - 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1]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交易可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并增强独立性[2]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报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形[2] - 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2] - 交易符合证监会其他条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