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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续聘审计机构等7项议案,并决定2025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 [1] - 公司监事会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8项议案,涵盖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 [1]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三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安排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175,878,324股,扣除回购股份后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70,458,980股 [4]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计50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3,145,138股,占比37.0442%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议案情形 [5]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投票结果经合法核验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