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井松智能: 井松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姚志坚主持 [1][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34,286,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883% [2]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天禾律师,资格合法有效 [3]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9,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 [3]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数均为34,284,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 [4][5] - 中小投资者对主要议案同意率达99.3613%,弃权率0.6387% [4][5]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1.1724%,弃权率8.8276%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7] -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