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和投资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 [1]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委员会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1] 人员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事务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2] 职责权限 - 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趋势,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议案 [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对外投资项目、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监控和跟踪已批准的投资项目,及时通报重大进程或变化情况 [2]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3] -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 [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4]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4]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