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公司可转债发行获批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1] - 批复明确同意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注册申请 [1] - 公司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次发行 [1] - 批复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 [1] 发行后续安排 -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可转债发行事项 [2] - 公司承诺在发行过程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相关信息将通过指定媒体及上交所官网披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