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 - 持股5%以上股东承立新被司法拍卖的10,140,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2.30%)已完成过户登记 [1][2] - 本次权益变动前承立新持有74,949,421股(占总股本17.00%),变动后持有62,149,421股(占总股本14.10%) [1][4] - 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1][2] 司法拍卖背景 - 因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苏02民初318号),无锡中院对承立新持有的12,800,000股(占总股本2.90%)进行司法拍卖 [3] - 2025年4月16日买受人王梅耳以最高价竞得2,660,000股 [3] - 拍卖股份涉及质押期间的股东权益,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 [2][5] 股东法律争议 - 承立新与第三人签署《代持协议书》,通过私募产品受让24,952,563股,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4〕142号) [4] - 承立新已提起行政复议,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受理并于2025年4月30日下发《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4] - 公司未知承立新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4] 公司控制权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5] - 承立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