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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规范运作指引 推动上市公司优化治理
上海证券报·2025-05-15 18:25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 核心观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进行修订,旨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原有职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同时,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并完善议事规则及离任管理 [2] 关键少数责任与股东权利保障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 [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3] - 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至1%,且公司不得提高该比例 [3] - 上交所禁止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炒作热点或夸大影响,深交所要求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需平等对待投资者,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股价预测 [3] 内部审计要求 - 内部审计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强化审计机构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3] 募集资金管理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4] - 超募资金仅可用于在建/新项目或回购注销 [4] - 优化募集资金置换规定,中介机构需在项目取消、资金异常等情况下履职尽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