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改革措施解决行业"旱涝保收"问题,推动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建立浮动管理费机制和薪酬挂钩制度 [1][3][5] 行业收费结构 - 公募基金收费主要包括持有期间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和交易环节费用(如申购费、赎回费),其中管理费率占比较大,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常见费率为1.2%~1.5% [3] - 2023年全市场11514只产品中仅39%(4510只)回报率为正,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亏损严重,导致投资者批评基金公司"躺平赚钱" [3] 浮动管理费机制 - 新规要求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费率模式 [5] - 费率根据持有期间业绩表现调整:符合业绩比较基准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适用升档费率 [5] - 业绩比较基准通常由市场指数或固定收益率构成(如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5%),用于评估基金表现和基金经理能力 [5] 行业改革进程 - 2023年7月证监会已推进费率改革,要求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不超过1.2%,并试点浮动费率产品 [8] - 截至2024年5月12日,市场上有216只业绩挂钩型基金产品,覆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等多类型 [9] - 新行动方案要求头部机构一年内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后续评估后全面推开 [9] 基金公司响应 - 行动方案公布后一周内(5月7日至5月14日),8只基金产品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集中在主动权益类基金,反映基金公司积极适应新政 [10] -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优化产品结构和管理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保障投资者利益 [10] 基金经理薪酬改革 - 新规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针对基金经理绩效薪酬设置明确考核标准 [12][13] - 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显著超越基准的可适度提高 [13] - 此举旨在解决行业利益失衡问题(如2022-2023年行业亏损近2万亿元但部分基金经理仍领取千万年薪) [13] 行业影响分析 - 改革敦促基金公司从规模驱动转向业绩驱动,加强投研团队投入,注重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减少短期投机行为 [6] - 浮动费率机制和薪酬绑定将提升投资者对行业的信任,但需注意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投资策略单一化或市场同质化 [14][15]
亏麻了,基金经理不能再领千万年薪
搜狐财经·2025-05-15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