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路桥下停车躲冰雹是紧急避险吗?
人民日报·2025-05-14 22:41
事件概述 - 2025年5月13日晚间,北京出现强烈冰雹天气,部分车辆在三环、四环主路桥下停车躲避,导致后方交通出现严重拥堵 [1] 法律定性分析 - 该行为涉嫌违法停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 - 同时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临时停车应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超过30厘米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1] - 该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紧急避险要求为避免较大合法权益受损而不得已采取造成他人少量损失的紧急措施 [2] - 为躲避冰雹在环路违规停车,是以他人财产权为代价保护自身财产权,避险措施缺乏必要性与正当性,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给他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2] 法规与官方指引 -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遇到冰雹等极端天气时的驾驶要求,核心是降低车速和正确使用灯光,并未允许车辆直接停在路上避险 [2] - 交管部门提示,车辆受损可通过事后保险理赔处理,贸然停车可能引发追尾等更大风险 [2] - 若确需停车,应选择安全区域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避免阻碍交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