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交易方案调整内容 - 广州思林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71%股份,交易对价从149,100万元调整为142,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从59,100万元降至56,300万元,现金支付对价从90,000万元降至85,700万元 [1][2] - 现金支付安排调整:第一期现金对价从5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定金)降至42,600万元,第二期现金对价从10,000万元增至14,500万元,第三期现金对价从30,000万元降至28,600万元 [2][3] - 支付时点条件不变:第一期在标的股份交割且募集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期在2027年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不早于2028年4月1日),第三期在2028年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不早于2029年4月1日) [3] 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依据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本次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或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作价降幅为4.76%(未达20%阈值),且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符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条件 [4][5] - 监管适用意见明确:交易作价、资产总额等指标变动不超过20%且不影响生产经营完整性的标的资产变更,可不视为重大调整 [4]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相关议案 [5]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民生证券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适用意见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