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信息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128号公司会议室[1][5]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5][6]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527,8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651%[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 代表股份100,343,400股 占比63.2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 代表股份3,184,547股 占比2.0076%[6][7] - 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7] 会议程序合法性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到20日要求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2][5] - 会议审议事项与通知所列议案完全一致 现场未发生修改议案情形 表决程序由两名股东代表 两名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计票监票[7][8] 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16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总体同意票比例达99.99%级别 反对票仅6,600股 占比0.0064% 弃权票在0-4,200股之间波动[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同意比例在99.6452%-99.7927%之间 反对票6,600-7,100股 弃权票0-4,200股 其中多项议案出现因未投票默认弃权情况[11][12][13][14][18][20][21][22][23][24][25][26] 法律意见结论 - 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27][28] - 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将作为法定文件随同期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27][28]
恒辉安防: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