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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合法召集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 载明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及参会方式 [3] - 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会议召开方式与时间地点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天虹大厦18楼召开 [5]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33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5,474,742股 占总股本59.5009% [5] - 现场出席股东4人 代表股份645,974,627股 占比55.2659% [5] - 网络投票股东326人 代表股份49,500,115股 占比4.2349%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8] - 议案一同意率99.8624% 反对率0.1156% 弃权率0.0220% [8] - 中小股东对议案一同意率98.3410% 反对率1.3938% 弃权率0.2651% [8][9] - 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中依法回避表决 [12][13]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