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龙地产: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1][3]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5:00至2025年5月13日15:00 [3][4] - 会议由董事长李文江主持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5] - 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内容包含时间地点方式与会人员资格及审议事项等详细信息 [2]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5,917,355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未明确披露 [4] - 网络投票股东共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000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所有列入议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5] - 现场会议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5] - 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其中议案6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总体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396,036,355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反对与弃权股份均为0股 [6][7]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与弃权股份均为0股 [6][7]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律师事务所明确表示法律意见书仅对程序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议案内容及所涉事实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意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