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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核心内容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 全体8名董事出席 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涉及子公司贷款担保、H股发行上市及内部治理制度修订等关键事项 [1] 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及担保 - 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29,74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用于惠州三和沃尔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 [2] - 公司持有沃尔科技87.75%股权 公司及沃尔科技将共同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 [2]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 -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3][4] - 修订后文件详见2025年5月13日巨潮资讯网 部分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H股发行上市计划 -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以推进国际化战略 提升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5] - 发行股票为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的H股普通股 以外币认购 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可能授予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权 [6][7] - 发行对象包括香港公众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及符合监管的境内投资者 发行价格将参考A股估值及国际市场惯例确定 [7][8] - 发行方式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配售比例将根据超额认购情况通过回拨机制调整 [9][10] 募集资金用途 - H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费用后 将用于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全球产能布局优化、销售网络提升、投资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 [13] - 董事会获授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资金用途 具体投向以招股说明书最终披露为准 [13]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发行规模、价格、时间及对象 签署法律文件 办理监管审批等 [14][15][16][17] - 授权副董事长易华蓉女士具体执行相关事务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 若获监管批准可自动延长 [24] 公司治理及人事安排 - 聘请邱微女士和谭家龙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 委任刘占理先生和谭家龙先生为授权代表 [25] - 公司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 并委任谭家龙先生为法律文件接收代理 [26] - 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26][27] - 提名周和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持有公司11.08%股份 为第一大股东 [33][34] - 提名王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具备香港金融行业背景 [35] 审计及保密制度 - 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作为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32] - 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以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 [31][32]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需股东批准的议案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