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蔚蓝锂芯: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2]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3]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 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3] 人员选任程序 - 需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4] - 可在公司内部 控股参股企业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4] - 需搜集初选人的学历 工作经历 兼职等详细背景信息[4] - 必须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将其作为候选人[4]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 - 表决方式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出席会议委员均负有保密义务[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