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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 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3] -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19,10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9.1424%[3] -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837,62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8.8128%[3] - 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47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3296%[6] - 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476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296%[6]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公告所列事项一致 现场会议未发生修改议案情形[6]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211,805,621股(99.8993%) 反对195,912股(0.0924%) 弃权17,569股(0.0083%) 中小股东同意率81.931%[7] - 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211,760,706股(99.8781%) 反对200,912股(0.0948%) 弃权57,484股(0.0271%) 中小股东同意率78.1294%[7] - 议案三表决结果:同意211,733,321股(99.8652%) 反对223,912股(0.1056%) 弃权61,869股(0.0292%) 中小股东同意率75.8115%[8] - 议案四表决结果:同意211,769,838股(99.8824%) 反对194,895股(0.0919%) 弃权54,369股(0.0256%) 中小股东同意率78.9023%[9] - 议案五表决结果:同意211,690,779股(99.8451%) 反对269,739股(0.1272%) 弃权58,584股(0.0276%) 中小股东同意率72.2108%[9] - 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0][17]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 关联股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国海、唐颖、黄小卫等均回避表决[10][13][1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4] -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