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并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流程等关键信息 [1] - 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出 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网络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会议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为股东提供完备的投票渠道 [2] - 会议于镇江兆和皇冠假日酒店(原公告为华汇利喜来登酒店)如期召开 由董事长主持 召集和召开程序完全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38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716,912股 占公司总股本44.7017% [2]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5名 代表股份476,974,542股(占总股本43.0116%) 网络投票股东533名 代表股份18,742,370股(占总股本1.6901%) [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会议 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议案均以高票通过 最低同意率为98.9536%(议案7) 最高达99.8109%(议案3) 反对票比例均低于1.04% [5][6][7]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符合特别决议要求 [8] - 议案4、6、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同意率分别为95.0208%、89.2172%及对应议案通过率 显示中小股东立场与整体股东高度一致 [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规范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统计经现场监票与网络数据合并验证 [8] - 律师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形成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10]
恒顺醋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