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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1][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段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 代表股份270,559,787股 占总股本32.0205% [4] - 因关联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实际参与现场表决股东2名 代表股份11,217,717股 占比1.3276% [4] - 网络投票股东2,284名 代表股份173,210,804股 占总股本20.4993%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获得同意票112,975,216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69% [5] - 反对票69,259,111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4% [5] - 弃权票2,194,194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7% [5]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61.2569% 反对票占比37.5534% 弃权票占比1.1897%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