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调整与归属事项 - 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70元/股调整为9.48元/股,调整原因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7][8]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涉及4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15.5万股限制性股票[10][14] -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重大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违反相关规定、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13.14亿元)、个人绩效考核优秀(100%归属比例)[10][13][14] 公司治理与程序履行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未发现违规交易)[4][5][6] - 授予程序合规:2023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231万股限制性股票[5][6] - 2025年5月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议案,监事会核查无异议[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调整及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规定[8][15] - 调整后授予价格计算方法合规(P=P0-V,P>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绩效考核全部优秀[8][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