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杭州市滨江区聚光中心)和网络投票(上交所系统)结合方式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3][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媒体[3] - 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现场会议于14:30举行[3][4] 出席人员与资格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307,227,668股(66.82%总股本)[4] - 网络投票股东375名,代表股份9,846,728股(2.14%总股本),中小投资者381人代表9,851,581股(2.14%)[4][5]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最高同意率99.9711%(议案1),最低同意率99.8978%(议案10)[6][7][8][9][10] - 中小投资者平均同意率超97%,最高反对率2.3425%(议案4)[7][9] - 关联股东在议案10中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率99.8978%[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