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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2025-05-09 09:01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核心内容 保荐人及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保荐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法定代表人为王明希,保荐代表人为郑春定、唐品 [1] - 上市公司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64,注册资本759,812,332元,注册地址为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王鹏鹞,实际控制人为王洪春、王春林 [1]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披露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1]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指定郑春定、唐品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1] - 保荐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资项目进展 [1][2]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2024年3月8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因王洪春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 [3] - 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代持情况及关联担保金额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出监管函 [3]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保荐人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原因并采取应对措施 [4] 上市公司配合及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能够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及持续督导培训 [4]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除前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现违规情况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要求 [5][6]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6] 其他事项 -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或其他需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的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