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5条举措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长江商报·2025-05-08 03:24
行业改革方案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包含25条改革措施 覆盖优化基金运营模式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发展权益类基金 守牢风险底线 强化监管执法 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六方面 [1] - 改革举措需要20余件配套法规细化落地 证监会已制定各项政策落实时间表 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1] - 方案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强化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增强投资行为稳定性 提升服务投资者能力 发展壮大权益类公募基金 [1] 收费模式优化 - 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 根据持有期和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费率 [2] - 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 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现象 [2] - 采取新老划断方式 存量产品暂不强制要求 区分头部和中小机构分阶段推进 [2] - 要求头部机构新注册主动权益类基金的60%采用浮动费率安排 已有20余家机构准备申报新产品 [2] 考核评价制度 - 系统完善基金公司考核评价制度 强化公司 高管 基金经理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2] - 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在股东和董事会对高管考核中不低于50% [3] - 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在公司内部对基金经理考核中不低于80% [3] 薪酬管理机制 - 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3] - 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3] - 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合理适度提高绩效薪酬 [3] - 提高基金公司高管 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基金经理跟投比例 在现有20% 3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3] - 适当延长现行1年的跟投锁定期 更好实现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