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

基本情况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38.21亿元 [2] - 自股东大会通过议案起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 [2] - 其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2] 担保进展情况 - 公司此前已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宁夏黄河银行就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的借款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 [3] -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星华氨纶不再持有宁东泰和新材股份,且公司对宁东泰和新材的持股比例有所调整,公司及相关银行拟根据最新持股情况重新界定担保义务 [3] - 2025年5月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宁夏黄河银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和《〈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按照变更后的持股比例重新确定了担保义务 [4]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宁东泰和新材成立于2017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4亿元,公司持有其78.80%的股份 [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东泰和新材资产总额295,779.74万元,负债总额257,560.16万元,净资产38,219.58万元 [6] - 2024年宁东泰和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41,512.88万元,利润总额-41,659.11万元,净利润-38,859.81万元 [6] - 宁东泰和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 新担保合同及补充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 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保证范围包括本金1.576亿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8]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9]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免除原保证人星华氨纶履行主合同的连带保证责任,包括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10] - 公司与宁夏黄河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借款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2亿元及对应利息等按78.8%的份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1]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813.2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9% [14] -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