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电力报·2025-05-06 02:1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以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做大做优做强 [1][8]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重点方向 - 明确民营企业参与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点环节,包括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以及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 [2] - 鼓励民营企业发展能源新模式新业态,重点领域包括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并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 [3] - 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包括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与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协同攻关,以及通过重大项目实践带动前沿技术应用,如鼓励“沙戈荒”大基地应用前沿技术光伏组件 [4] - 鼓励民营能源企业在提供专业化服务中转型升级,投身于煤矿和电厂智能化改造、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等领域 [4] 市场机制与政府服务支持举措 -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激发市场活力,具体举措包括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如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支持民营施工企业参与电网建设)、完善生产要素获取机制(如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范围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以及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6] - 优化政府服务水平以提升营商环境,包括推行“一窗受理”和“在线并联审批”以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流程,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以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