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5][11] - 解除限售比例为40%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6日 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4月6日届满 [6]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20万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7] 股票上市流通细节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上市流通总数1,612,000股 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 [2][3][7] -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人 [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7][8] 批准及实施程序 -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3] - 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4] - 2024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调整授予价格并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