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A股,垄断被罚!
反垄断处罚 - 津药药业因与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达成并实施"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2]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没款合计6919.24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4276.44万元,减免后罚款2642.8万元 [5] - 罚没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收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5%和51.85% [5] 财务影响 - 罚没款将减少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6919.24万元 [5] - 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7.86亿元同比下降9.03%,归母净利润5805.01万元同比上升0.07% [6] - 截至4月30日公司总市值44.22亿元,股价报收4.05元当日上涨0.75% [7]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 [5] - 公司已责令相关部门组织整改并采取整改措施 [5]